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 2019-12-31来源:管理员
各县(市、区)教育局:
2月18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省委巡视发现脱贫攻坚中立行立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赣教助字〔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我市个别地方还存在教育补贴政策申报程序立行立改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要求我市限期整改。根据《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市学生资助中心已将省《通知》上传到“赣州助学”QQ群,请各地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负责资助工作的干部职工,要求切实深化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中立行立改措施严肃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提高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规范举措,提高工作水平
1、建立健全学校和乡镇属地双负责制,夯实建档立卡学生“双线”排查工作基础
学校层面,各县(市、区)要加强函数比对方法的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使用函数比对方法将本校学生信息与市学生资助中心下发的0-22周岁扶贫人口信息开展主动比对工作,外市、外省来读学生则通过验看扶贫部门证明或系统截图确定。核查准确后,建立在本县(含外来)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台帐。乡镇层面,要把建立并完善村级台帐作为切入点,提高排查成效。各县(市、区)要确定乡镇中心小学作为牵头单位,县(市、区)资助中心对中心小学资助干事进行村级台帐填报、汇总方法的培训,由乡镇中心小学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委会填写、上报台帐数据,提高台帐填报工作质量和信息准确性。同时,加强检查指导,杜绝不建台帐,纠正台帐格式不规范、台帐信息不准不全、不将台帐信息与政策告知书相核对等行为。各乡镇中心小学汇总村级台帐后,建立到本市外县就读、到外市外省就读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台帐,再将台帐数据上报县级资助中心。
2、进一步推进城镇贫困学生资助
2018年下半年,市、县民政部门对城镇贫困人口开展了重新认定工作,现认定工作已经完成。因此,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与民政部门对接,取得城镇贫困群众信息,从中识别出就读学生,对识别对象建立三个台帐,并比照建档立卡标准对台帐中学生予以资助。
3、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一是保持政策宣传常态化。县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折页、开展宣讲、利用媒体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学校要充分利用“两会”(家长会、班会)、板报、标语等对学生和家长宣传,宣传语言要通俗、口语化,让群众乐于接受;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一方面搞好政策解读,让各级资助工作者掌握政策知识,另一方面加强贫困学生比对方法、报表填报方法、系统操作方法等业务工作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做好资金发放和告知工作
一是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18〕8号)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把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或家长卡上;二是需提标或按照最高档发放的,按规定办理;三是要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简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申报流程;四是及时、完全、准确地将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省资助系统;五是资金发放后,将资助告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和村委会,督促村委会将告知书与村级台帐对照检查,核实是否存在遗漏。
三、强化督查,防止工作走样
请各地加强对基层学校的工作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要严格督促整改,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