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 2020-01-01来源:管理员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6〕2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分别给予工作补贴(含交通费、通讯费等)。补贴标准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每人每月200元,支部委员每人每月100元,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此项补贴仅限于担任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期间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