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全省教育系统学生返校学习的各项准备工作,夯实校园疫情防控根基,严防校园内发生疫情。3月18日,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精准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目前,返校时间正在研判,还未明确。各地、各校要制定返校工作方案,错峰(或错时)安排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学段学生返校,没有明确具体返校时间前,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知学生提前返校。要统筹安排教师到岗、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线上教学与课堂教学衔接等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学生返校学习准备。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工作,要在前期开展线上教学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线上教育教学质量。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在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制定周密方案,依法依规有序防控。各大中专院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当地安排,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构建领导班子、部处、科室、院系、年级、班级疫情防控责任人责任链条,落实分级负责制,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控网络。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做好学生返校学习准备。各地、各校要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应对新冠肺炎工作指南》《江西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应对新冠肺炎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预案,制定具体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坚决防范疫情输入校园。要按照教育部要求,高三年级由省级统筹,初三年级由市级统筹,中小学其他年级(含幼儿园)和大中专院校视疫情防控形势,由省教育厅组织相关方面研判,商各地各校后提前公布。要制定返校工作方案,错峰(或错时)安排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学段学生返校,没有明确具体返校时间前,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知学生提前返校。要统筹安排教师到岗、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线上教学与课堂教学衔接等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学生返校学习准备。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控“九项制度”。各地、各校要建立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幼儿园、小学使用),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九项制度”。做好相关保障,规范晨、午检和防控工作流程。确保师生返校前、返校时、返校后各个重要时段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有规章可循、有制度保证,有质量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各地各校要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含学校项目外包施工人员等)返校前14天的身体状况、活动轨迹等情况。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7号)和《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8号令》的要求,切实做好返赣人员管理。从国内非严重疫区返赣的,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员工,应第一时间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发热门诊就诊,无症状的师生员工无需居家隔离。从湖北返赣的师生员工,应在入赣前3天主动将其车次、航班、手机号码等返程信息向所在学校报告,然后由学校统一向驻地社区(村组)报备,查验个人健康码、提示有风险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接受核酸检测;查验个人健康码、无风险提示的,实行居家健康监测。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的师生员工返赣后,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符合条件的,方可解除隔离。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返赣师生员工,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2020年3月1日以后从境外入赣的归国人员和外籍师生员工,统一安排到属地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4天,并接受核酸检测。对以上人员排查无误后,符合返校情况的方可返校。要加强师生员工返校途中的安全防护,防止疫情输入学校。学生返校后要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网格化管理,细化实化处置流程,对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要逐一登记造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在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必须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要加强人员信息报送,南昌、新余和部分大中专院校已建设专用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应将数据按统一格式每日上报至省教育厅,其他未建信息系统的设区市和大中专院校统一采用当前已在使用的“江西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上报师生有关信息。同时,各地各校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师生举报应报告而未报告等违规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师生给予一定奖励。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做好线上教育教学。目前,返校时间正在研判,还未明确。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工作,要在前期开展线上教学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线上教育教学质量。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居家学习指导,合理安排线上家庭作业,防止教师、学生负担过重。大中专院校要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课程类型特点,制定一校一策、一校多策的在线教育教学方案,并根据实施情况认真评估效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实现特殊时期线上教学与学生返校后教学有效衔接。要注重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引导,将防疫知识、战“疫”先进事迹教育、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在线学习,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认真做好近视防控。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联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设置健康观察区(室),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大中专院校要设置独立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等。积极协调属地疾控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对学校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做到应知应会。要想尽一切办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尽快采购齐全体温监测设备、消毒液、口罩、防护服(校医)等必备的防控物资。学生返校前要全方位整治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保持通风换气,进行全面消杀,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为广大师生创造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要特别关注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关心关爱。各地、各校要加强对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工作学习、心理健康的关怀,要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的通知》(赣教办字〔2020〕2号)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要高度关注重点疫区返校师生、困难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关心关爱工作,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各地、各校要根据前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细化实化整改方案,全力做好问题整改。下一步,省纪委省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入防控第一线,重点对返校预案、返校人员管理、流动人员排查登记、校园环境整治、防疫物资储备和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坚决防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依法依规处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卫健部门要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学生返校学习准备工作逐一进行核查验收,查看防控预案制定、准备工作落实、防控物资保障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上述《通知》要求和相关工作指南是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提出的,随着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适应新变化新要求,要及时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新的防控措施,尤其是要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