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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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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温馨提醒: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1987年6月26日,联合国部长级禁毒国际会议通过了禁毒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从1988年开始,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地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什么是毒品

我国《禁毒法》和《刑法》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新型毒品有哪些?
      上头电子烟:该毒品可产生致幻危害,引起判断力下降、意识模糊和精神障碍,诱发车祸、自残及暴力行为,过量吸食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长期使用还会增加患心脑血管疾病及癌症的风险。
可以“吸”的邮票:该毒品主要成分为麦角二乙胺(LSD),具有极强的致幻危害,可引发瞳孔扩张、心跳过速、身体麻痹、震颤等不良反应,并诱发自残或伤害他人暴力行为。
      “聪明药”:该毒品成分一般为利他林、莫达非尼,这种毒品实际上并没有提高智商的能力,大量摄入可导致焦虑、兴奋过度和精神狂躁,长期使用可成瘾,对身体危害极大。
       网红“减肥药”:该毒品有致幻危害,可导致焦虑和精神紧张,并诱发高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和心力衰竭等不良反应,严重危害健康。

毒品的危害

1.毒品危害个人:吸毒严重破坏人体的正常生理机能,甚至导致人格变态、道德沦丧。

2.毒品危害家庭:吸毒耗费大量钱财,常常使人倾家荡产,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一人吸毒,全家遭殃,四邻不安。

3.毒品危害社会:吸毒容易诱发盗窃、抢夺、抢劫等多种犯罪,影响社会安定。

简而言之,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地把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下去。

与禁毒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青少年吸毒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成年人吸毒,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吸毒的,在上述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吸毒的,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青少年吸毒还会影响未来职业发展:

警校招生规定,有过吸毒史的为政审不合格;

征兵政审规定,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不得征集服现役;

学校不得聘用因吸毒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如果因涉毒受到刑罚,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将会在更多职业从事上受到禁止或限制,包括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司法鉴定、公证员、外交人员等。

涉毒违法甚至犯罪的人员在其余许多社会应聘中,跟同等条件但无前科的求职者相比,也会处于劣势。

青少年如何防范新型毒品?

1、认真学习禁毒知识,懂得什么是毒品,认清毒品危害,学会防范和拒绝毒品。

2、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饮品、香烟等,长期离开视线的饮品、食物最好不要再食用。即使是认识的人也要保持几分警惕,要记住,熟人也有很大的作案几率。

3、娱乐、狂欢、宣泄要有节制,不要因一时兴起而追悔莫及。

4、千万不可以身试毒,不要盲目追求刺激、与他人攀比,不要把吸毒与享受划等号。

5、尽量少进入KTV、酒吧、迪厅等治安复杂的场所。

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作为年轻人,一定要增强识毒、拒毒的能力,为自己的人生打好基础;作为家长,更要对孩子的成长多加关注,为自己的孩子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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